珠海再一次放宽了人才引进和进入的条件
2020-11-27 11:03 来源: 互联网
11月26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引进和进入人才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放宽了引进人才的条件及其学历和年龄,并明确规定从今年12月25日起实施。同时,毕业后5年内取得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的,可以申请"就业前定居"。
关于引进珠海人才的通知范围放宽如下:珠海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在人才引进方面,将教育部认可的大专(高职)学历人员、人民和社会事务部认可的技术院校高级工薪阶层以上毕业生纳入人才引进范围;引进受过教育的人才年龄、职称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的技术人才和重点企业的优秀一线职工,统一为50岁以下的男性和45岁以下的女性。
在进入方面,支持在重点企业引进优秀一线员工。在珠海重点企业工作两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一年以上),确实是企业发展所急需的一线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可以按照程序申请引进和进入程序。
同时,"就业前定居"的条件也已放宽。"珠海卓越计划"于2018年颁布实施,规定全日制学士或以上学历可在毕业后3年内先确定,再就业。"就业前定居"的条件放宽为"毕业后5年内"。也就是说,珠海没有工作、没有社会保障、没有住房,但在毕业后5年内属于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可以根据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
此外,"通知"还取消了对一些技术人才的限制,包括取消对引进3级和4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限制,必须"与工作相匹配;废除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满足2018年至2019年珠海市技能型人才职业(工种)短缺的限制",废除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满足2018年至2019年珠海市技能型人才职业(工种)短缺的限制"。"取消珠海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必须"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限制。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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